今年以来,社区按照“八有”“六统一”的总体要求,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,创新调解工作机制,提高调解队伍工作水平,积极预防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,着力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氛围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社区针对人口结构多元化,民情社情较为复杂的情况,坚持“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处置”的工作方针,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,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。王某为外地人,租赁辖区南门东路158号2层店面经营饭店。今年12月2日17:50左右,王某饭店因厨房失火引发火灾。随后,南门社区义务消防队及时进行了灭火扑救,所幸没有人员伤亡。火灾虽然平熄,但造成了三方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。王某厨房设备、电器等财物均有不同程度损毁。房东作为出租方,所租店面因此次火灾而毁坏严重。同时,因火势向上蔓延,还造成了3楼住户林某的空调、窗户、防盗网轻微损坏。由于王某是事故责任方,因此房东与林某都要求王某予以经济赔偿。三方当事人遂到居委会进行调解。在社区调解委员的耐心调解下,三方最终达成协议,王某负责出资全面修缮房东的店面,并赔偿林某因火灾受损的窗户、空调等经济损失总计2000元。房东考虑到王某也遭受了很大的损失,本着双方和睦相处的原则,免除了王某的经济赔偿,事情就此得到圆满解决。
社区主要的矛盾纠纷来自邻里之间的家长里短,因此,社区调解干部在开展调解时,除了要依法依规,还要讲情讲理,把居民当成家人,通过换位思考去化解矛盾。社区居民卓某在自家屋顶搭建花棚,因工期过长,产生的噪音令邻居潘某不堪其扰。此外,卓某在施工时不慎将双方隔墙打穿,导致潘某墙体受损,双方争执不下,随即到社区寻求调解。在调解主任苏萍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达成一致协议,卓某承诺在一周内将花棚建好,并出资修好潘某家受损墙体。
截至目前,社区已成功处理各类矛盾纠纷9起,做到了将所有矛盾纠纷悉数化解在社区,实现了零信访、零上访的工作目标。
友情链接: |